為進一步完善地震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體制機制,依法有力有序有效應對地震災害,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6月5日,經省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,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青海省地震應急預案》(以下簡稱《預案》),于印發之日起執行。
《預案》分為總則、組織指揮體系、響應機制、監測報告、應急響應、恢復與重建、保障措施、其他地震事件應急、附則等九部分?!额A案》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》《青海省防震減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及規定,結合青海省機構職能調整、近年來抗震救災實踐和震情防范形勢進行修訂。
《預案》重點調整了組織指揮體系,明確青海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具體職責,并根據抗震救災工作需要成立前、后方指揮部,強化統一領導、協調調度。著重優化了工作組職責分工,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新增綜合協調組、專家組等工作組,并明確了各組成員單位和主要職責。
《預案》完善了先期處置措施,針對震后72小時的黃金救援期,早一秒開展救援,少一分人員傷亡,指導基層政府在專業救援隊伍到達前,組織群眾實施緊急避險,迅速開展有效處置,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明確了宣傳演練要求,推動地震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關口前移,在《預案》中增加了應急準備和科普宣傳演練的相關內容,督促各級政府廣泛開展地震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和應急演練,提升群眾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。